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深水埗警署外8月29日有逾70人非法集結,向警署投擲磚塊及以鐳射光照射警員,警方拘捕18名男女,其中3人暫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昨晨原應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但因3人仍留醫,裁判官押後至9月3日再提堂。另外3名13歲至15歲的被告昨亦被押解九龍城法院少年庭提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9月27日再訊,以便為他們索取社署福利官報告,其間3人須交由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看管。
案中3名被告依次為女學生李倩瑩(20歲)、汽車維修工人戴家榮(41歲),以及男學生黎擎智(26歲),他們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控罪指,3人在今年8月29日在九龍深水埗欽州街深水埗警署對面連同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辯方指首被告因骨傷,次被告因身體不適,而第3被告則因身體擦傷,均要留醫到下周一(9月2日)才能見到醫生,因此昨日缺席聆訊,要求將案押後。裁判官遂決定將案押後至下周二(9月3日)再提訊。
同案另3名男女童,控方指當晚有約70人聚集在深水埗警署外叫囂,當中5人向警署掟磚,另又有人用鐳射光照射警署,警方曾舉藍旗及9度發出警告,但聚集人群未理會。其後警方驅散及拘捕案中3名男女童,並在13歲女童身上搜出觀星筆和口罩,15歲女童身上搜出呼吸器、鐳射槍、口罩、繃帶、紗布、防護裝備及治療肌肉酸痛的物品等,15歲男童則身穿黑衫及戴黑口罩。
男童辯稱路過睇片
辯方指男童當日到深水埗與同學觀看關於烏克蘭示威者的紀錄片,因怕被認出才戴口罩,他只是回家時路過人群聚集處才被捕。裁判官杜浩成質疑男童為何懼怕,辯方則解釋可能電影與警察有關。杜官又質疑對方為何要外出觀賞紀錄片,反問:「上Youtube大把片有得睇啦,唔好同我講青少年唔會上網搵片睇。」要求警方送檢男童手機,坦言「被捕一定有原因」,建議警方考慮會否作出刑事起訴。
至於在15歲女童身上搜出呼吸器等物件,辯方大律師聲稱女童身上的不是鐳射槍,而是可照眼的電筒。又稱當日女童到深水埗警署前在車站轉車,只停留了一陣,已見到一次藍旗,不知有人掟磚。杜官質問女童身上怎會有防護裝備,女童回應稱:「現在出街都會隨身帶住,因為唔知幾時放催淚彈。」
杜官則指警方清場行動時有多達9次警告及舉藍旗作警告,「兵荒馬亂」之際3人仍沒有離開現場,鑑於場面混亂危險,認為不能照顧好自己,父母亦無能力監管,決定先頒下保護令保障他們的安全,3人需交由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看管,案件押後至9月27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