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暴徒在反修例示威初期,不時向警務人員投擲磚頭及鐵支等硬物作出攻擊,其後武力逐漸升級,今年8月開始更大量使用燃燒彈,向警署隨意投擲,罔顧人命,曾有警員在尖沙咀警署內被燃燒彈擲中,致身體嚴重燒傷。
燃燒彈在8月3日的「旺角再遊行」中首次出現,當晚有暴徒將燃燒彈擲向尖沙咀警署。之後暴徒在多次違法遊行及暴力衝擊中均不時使用燃燒彈,包括8月11日在銅鑼灣、灣仔及深水埗等多區同時發生的暴力衝擊。
當日,在香港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的情況下,仍有違法者到香港多個地區遊行。其中,暴徒在長沙灣警署、尖沙咀警署、灣仔警察總部等地,向警務人員投擲燃燒彈,並用強光照射警務人員。一名警員在尖沙咀警署內執勤時,被暴徒投擲的燃燒彈燒傷雙腿,初步診斷左腿10%二級燒傷,右腿3%一級燒傷。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探望受傷警員時表示,對於有同事在執勤時受到嚴重傷害,感到非常難過。對於暴徒罔顧他人安全的非法暴力行為,感到非常憤慨,並予以最強烈譴責。他又表明,針對任何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甚至威脅生命安全的暴力行為,警隊必定全力追究。■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