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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媒消費死者 複嚼家屬傷痛

2019-10-13

濫作油塘浮屍案「疑點」 本報逐個拆穿

面對家人輕生離世,自責、內疚是不少自殺者家屬的寫照,更希望以時間沖淡傷感,復修內心的疤痕,然而反修例風波期間,暴徒以及煽暴派罔顧死者家屬的感受,一再對死因毫無可疑的自殺案大做文章,言之鑿鑿列舉所謂的「死因疑點」,強行將案件扯到警方頭上,聲稱死者「被自殺」甚至被警方「殺人滅口」,等等。

最近一宗被文宣鋪天蓋地炒作的自殺案,是被發現全身赤裸浮屍在油塘海面的15歲少女陳彥霖。儘管警方已經澄清,經初部調查和解剖後,死者無表面傷痕、無被性侵跡象,而學校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陳在自殺前將自己的財物放在校園內,赤腳向海濱公園走去,加上在向家人了解過後,確定死亡情況及背景無可疑,但煽暴派就堆砌所謂的「疑點」,營造「有內情」的假象,煽動市民的仇警情緒繼續發酵,來達至縱暴派的政治陰謀。

香港文匯報逐點分析了煽暴派所謂的「疑點」,發現這些疑問基本都站不住腳,破綻重重、水分極多,有製造黑色恐怖、抹黑警方之嫌。死者已矣,文宣利用死人「過橋」,在網上瘋傳死者遺照、打撈屍體的影片,無疑是在死者家屬的傷口上灑鹽,是對家屬的二次傷害。煽暴派的冷血,令人心寒。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疑點1

死者曾參與示威,死亡與警方有關?

拆解 兩者無必然關係,美化自殺的媒體要負責

煽暴派聲稱陳彥霖生前多次單獨參加「反修例示威」,包括6.12金鐘集會、8月「和你塞」機場集會等。為說服外界相信她的死與警方有關,文宣組近日在網上廣發一張清場現場所攝的照片,相中被捕女子容貌模糊,但文宣組就硬說相中女子是陳彥霖,更作故仔說她被捕後「遭警員不人道對待」云云。

文宣用錯誤時空照片作故

但據悉,該張相攝於10月1日的黃大仙暴亂,相中女子名叫鄧茜芸,已被警方落案起訴,日後她上庭,外界就能看清楚她的樣子不似陳彥霖。同時,文宣組指稱的時間上也有破綻,因為陳於9月19日已失蹤,22日發現屍體,哪有可能10月1日出現在黃大仙暴亂中?

同時,即使陳彥霖經常參與「反修例示威」,和其溺斃「與警方有關」亦無必然的因果關係。反而和煽暴派不斷渲染「被自殺」,更「封」其為「義士」有關。

根據香港大學醫學院7月,即暴力衝擊爆發早期發佈的一項調查發現,香港疑似患有抑鬱症的患病率從2014年「佔中」期間的5.3%,升至今年6月的9.1%,同期有自殺念頭的比率亦從3.6%增至4.6%,已屬於「精神健康因嚴重社會事故引起的疫症」。

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總監葉兆輝在6月底發生一宗年輕人墮樓事件後亦表示,在社交媒體內大肆傳播這些新聞,很容易引起公眾不安和悲觀的感覺,「不要將反修例和此次自殺行為簡單聯繫到一起,這很大可能會令到更多年輕人效仿。」他希望社會、媒體要克制,不要再「簡單化、英雄化、淒美化去渲染類似的事件,更不要無謂猜度自殺原因」。

失蹤自殺案數據非異常

煽暴派經常將失蹤或浮屍案指稱為太子站清場事件中的死者,「證據」是近期失及自殺人數均較往年「不尋常地大幅增加」,但只要翻查公開資料就可以發現,香港上年平均有3,000宗失蹤案,即每日有8.2宗失蹤案上演;每年自殺宗數也達900宗,平均每日有2.46宗發生,這些案件不時出現,只是過去沒有文宣大肆宣傳,大家不為意而已。

疑點2

陳彥霖是游泳健將,不會遇溺死?

拆解 更專業強健的泳手都會溺死

陳彥霖生前是游泳健將,又是跳水隊成員,煽暴文宣即聲言「她有能力5米高台,跳入5米深泳池,再自己游上岸,實在無可能溺斃」。先不討論陳彥霖是否決意尋死,但擅泳的人遇溺受傷甚至死亡的個案,在香港及外地並不罕見,甚至在公共泳池溺死的個案也不少。考慮到陳彥霖有意尋死,其泳術再高亦與此無關。

2010年,游泳健將、上市公司永發置業執行董事蘇秋靈,在紅磡大環山海面游早泳時懷疑遇溺,送院搶救不治。

2012年,曾任飛虎隊的外籍警官黎耀朗(Andy Naylor),請假赴美國紐約參加三項鐵人賽,在游泳途中懷疑遇溺死亡。

2016年第六屆「維港渡海泳」期間,有兩名泳術精湛的泳手遇溺。一名46歲男泳手送院搶救後不治,另一名59歲女泳手情況危殆,一直昏迷不醒,最終不治。

2017年,一名66歲男子在大嶼山參加3項鐵人比賽期間,在游泳項目中遇溺,獲救時已陷昏迷,送院後不治。

在外國,有熟水性的專業拯救人員亦曾意外溺斃。去年10月,馬來西亞一名青年墮湖,當地6名消防員到場搜救不果,7人一同喪生。

疑點3

倉卒火化,毀屍滅跡?

拆解 相隔19日火化,符合正常排期

《蘋果日報》引述消息稱,陳彥霖上周四(10日)已火化,質疑她被「倉卒火化」,又聲稱其死因未明,質疑「太快火化」是要阻礙屍體解剖,「毀屍滅跡」云云。今次火化是否太倉卒?陳於9月19日晚上失蹤,9月22日發現其屍體,屈指一算,由屍體發現到火化,前後歷時19天。據殯儀業中人解釋,若沒有宗教擇日考慮,火化排期最快需時1星期;若非自然死需要解剖,則會耽誤多1星期。以陳彥霖的情況,在認屍後近3星期才火化,符合一般排期時間,未算倉卒。

解剖 火化 等化驗是正常程序

雖然遺體已被火化,但有消息人士表示,並不存在「毀屍滅跡」的情況,因為陳彥霖的遺體已被解剖,初步發現身上沒有可疑表面傷痕或性侵跡象,同時亦已進行化驗程序,尚待化驗報告出爐,驗屍官便能確定死因,又直言:「死因庭要一兩年後才召開,唔通要遺體等幾年先火化,才不算『毀屍滅跡』嗎?」

疑點4

家人不願再提,似有隱瞞?

拆解 家人或想低調,遠離二次傷害

陳彥霖自9月19日失蹤後,網上曾出現一段關於她的尋人啟事。《蘋果日報》借此大做文章,以陳彥霖家人茖鉹秅H不要再提此事為由,聲稱陳的家人「行徑古怪」,認為對方「似有隱情」云云。《蘋果》更聲稱,他們根據尋人啟事上的電話號碼,致電死者母親及親友未能接通,短訊也不回,僅此就斷定對方「已被有勢力人士掩口」。

平心而論,若有家人去世,感到非常傷痛自不待言,同時也不會希望不相關的人道聽塗說,成為他人茶餘飯後的話題,因這樣對已逝去的家人毫不尊重,尤其事件已引起廣泛關注,再提失實內容會對死者家人造成第二度傷害。惟因此被批評為「行徑古怪,彷彿有事隱瞞」,實有亂扣帽子之嫌。

有知情人士表示,其家人想低調處理事件,淡忘傷痛,料不到煽暴派毫無人性,一再滋擾其家人。「香港是自由社會,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是否同意接受訪問,又或是接受哪一家媒體的訪問。單以不肯接受其訪問,就質疑對方『被禁言』,絕不妥當。」

疑點5

死者表現開朗,無輕生徵兆

拆解 意欲輕生者無樣睇

煽暴派文宣找來一些自稱是死者朋友,聲稱死者出事前「表現開朗」,「無自殺表徵」,不信死者會墮海自盡。

首先,煽暴文宣找來的「朋友」與死者關係有多親切?有多了解死者?不得而知。這些朋友認為死者「表現開朗」也是主觀的感受,未必有根據。

根據香港大學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總監葉兆輝此前發表自殺研究報告指出,根據以往經驗,雖然部分輕生者有自殺先兆,但亦有一部分人毫無先兆。有心理醫生解釋,部分輕生者會強顏歡笑,用笑來掩飾自己的情緒,所以不能以「表現開朗」,斷定那人無自殺念頭。

事實上,警方透露,根據陳彥霖就讀學校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她於9月19日晚上將財物拋在校園地上後,再赤腳步行往海濱公園方向,加上身上無傷痕及性侵過跡象,已排除他殺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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