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黑衣暴徒前日襲警割頸,暴行令社會震驚憤怒,但暴徒仍未罷休。自稱是「基督徒團體」的「門徒媒體」前晚在割頸事件後,於facebook發文繼續煽動「殺警」,聲言「刺殺『魔警』,將持續在港上演」,聲稱大家應以「無日無之的刺殺,令警隊恐懼」,但最後又稱「不鼓勵」謀殺云云。多名法律界人士均表示,「門徒媒體」的言論已經涉嫌煽動謀殺,刑罰與謀殺相同,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奉勸年輕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門徒媒體」前晚發文,在割頸事件上「宣佈」:「香港首位『魔警刺客』誕生!刺殺魔警,將持續在港上演。」該團體又當「軍師」稱,「要在強弱懸殊,犧牲最少的情況下,向魔警發揮最大震攝(懾)能力,一定是刺殺。」鼓動港人「以死相搏」,「大家一擁而上......我們起碼有300萬香港人,只要有3萬香港人肯挨子彈,一定可以贏!」該團體甚至聲言,要用「無日無之的刺殺,令警隊恐懼」,又稱刺殺警察「就等於拯救香港的年輕人」云云。不過,文章最後則稱「筆者清楚謀殺是犯法,絕不鼓勵」,似是想以此逃避刑責。
湯家驊:「戴頭盔」不成答辯理由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直言,「門徒媒體」可能已干犯了教唆謀殺罪,「絕不鼓勵謀殺」亦不能成為合法的答辯理由。他強調,製造炸彈,甚至殺人等行為是純粹的犯罪,完全不是表達不滿的方式,呼籲所有立法會議員、公眾人物、政治領袖等,都要說服他們的追隨者,不要讓他們以身試法。
黃英豪:網絡煽動被捕有前例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黃英豪直言,「門徒媒體」自稱「基督徒」,但未必是香港主流基督教會的成員。他續說,雖然香港沒有網絡安全法,但並不意味躲在網絡空間中就無法被檢控,今年6月就有Telegram「公海總谷」的管理員因為涉公眾妨擾被捕。「門徒媒體」煽動謀殺,若有人因此「殺警」,「門徒媒體」難逃法網。他認為,如果煽暴派議員繼續以各種方式支持這些嚴重違法犯罪行為,除了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在法律上亦有可能是從犯。
傅健慈促政府增強教育青年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傅健慈指出,「門徒媒體」的殺警言論,可能觸犯煽動罪,只要有人受到他們煽動去襲擊警察,無論造成警察的傷勢怎樣,表面證據便會成立。他促請特區政府加大力度宣傳和教育年輕人有關「勇武」的後果,強調犯罪者必定會被繩之以法,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他呼籲年輕人不要被人利用作炮灰,葬送自己和香港的前途。
黃國恩:教唆刺殺可囚終身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則指出,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八十九條 :「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換句話說,「門徒媒體」煽惑或教唆他人刺殺警員,可能已干犯上述罪行,刑罰與謀殺罪相同,最高刑罰可被判終身監禁。他強調,宗教人士絕對沒有煽惑他人犯罪的豁免權,除了法律上的刑責以外,他們更應受到道德上的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