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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家庭「起底」禁令批出

2019-10-26

已發佈個人資料需撤回 騷擾纏繞干擾悉違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防暴警因執行「止暴制亂」行動而成為暴徒的報復目標,縱暴派「起底組」不斷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煽動仇警暴徒滋擾、恐嚇警員和其家人。律政司及警務處處長聯袂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並要求禁止威迫、騷擾、纏繞或干擾任何警員及其家人等行為。高等法院昨日下午以非公開聆訊形式緊急處理申請。律政司代表指出,「起底」令警員及其家屬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及恐嚇,對警員工作構成重大妨礙,家人亦非常擔心個人安全,造成心理困擾,故有需要申請臨時禁制令。法官周家明批出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8日。

原告分別為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代表本人及《警隊條例》下的其他警員及輔警),被告為「非法披露或使用警員及輔警個人資料的人士」。

家人包括配偶子女

原告在入稟狀中指出,鑑於被告針對警員及輔警的「起底」行為,對原告構成滋擾、恫嚇,要求法庭頒佈禁制令,禁止被告使用、出版、交流或披露警員、警員配偶及其子女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職位、住址、辦公地址、學校地址、電郵地址、身份證號碼、Facebook賬號、Instagram賬號、車牌號碼、任何警員或其家人(包括配偶和子女)的照片、任何可辨別身份的文件,除非徵得警員或其家人同意。

原告亦要求禁止被告威迫、騷擾、纏繞或干擾任何警員及其家人;並禁止被告協助、導致、提議、慫恿或授權任何人作出或參與上述所指的行為。入稟狀亦要求法庭頒令,被告須採取必要步驟,以撤回被告曾經發佈或引用的個人資料,包括文件及物料。

高等法院昨日下午以非公開聆訊形式緊急處理有關禁制令申請,由法官周家明審理。聆訊至下午4時許完結,周官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對警務人員及其家人「起底」。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8日,屆時再開庭決定會否延長有關禁制令。

律政司副民事法律專員李錦耀在庭外表示,今次申請臨時禁制令目的,是針對自6月以來警員屢遭「起底」及滋擾事件。

他指出,警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相片等個人資料遭廣泛發佈,連警員的子女就讀的學校、班級等資料也被公開,令警員及其家屬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及恐嚇,對警員工作構成重大妨礙,家人亦非常擔心個人安全,造成心理困擾。因此,律政司以利益守護人身份、警務處處長作為警務人員代表,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有關臨時禁制令的詳情及範圍,將會上載至政府及警方網頁。

禁令非針對傳媒

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張天任則表示,臨時禁制令內容與入稟狀一樣,只作字詞修改,庭上並無討論傳媒是否獲豁免。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在庭外被記者問到傳媒報道有關警察的案件會否受禁制令影響時表示,禁制令並非針對傳媒,記者的工作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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