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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暴派圖廢禁蒙面法失敗

2019-10-29
■警員有權要求包括記者在內的任何人除去蒙面物品,查核身份。圖為前線記者採訪衝突場面。 資料圖片■警員有權要求包括記者在內的任何人除去蒙面物品,查核身份。圖為前線記者採訪衝突場面。 資料圖片

29票反對 動議被否決 區志光:警有權令任何人除面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家好)立法會《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昨日下午繼續舉行第二次會議。煽暴派議員、公民黨楊岳橋提出動議,要求廢除禁蒙面法,最終在29票反對下被否決。會議中,多名煽暴派議員關注記者在示威現場工作時是否有豁免權,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回應指專業人士可以對自身蒙面有合理辯解,但警員是有權截停任何人並除去其蒙面物品。委員會主席黃定光建議,未來舉行4次會議,包括兩場公聽會,共邀請300位市民就禁蒙面法表達意見。

會議首先處理由煽暴派議員、公民黨楊岳橋提出要求廢除禁蒙面法的動議,經民聯張華峰提到,根據緊急法,規例須持續有效至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命令廢除為止,質疑立法會是無權力廢除議案。立法會法律顧問則解釋,緊急法並沒有剝奪立法會審議法例的權力,因此立法會可以修訂和廢除附屬法例。最終該項動議在23票贊成,29票反對下被否決。

會議中,多名煽暴派議員關注媒體記者在示威現場工作時是否有豁免權。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回應指,專業記者即屬專業行業,可以對自身蒙面有合理辯解,但根據規例第五條,如警務人員在遊行地方看到有人蒙面,警員有權截停任何人,要求除去蒙面物品核實身份。

蔣麗芸倡監管前線採訪

民建聯蔣麗芸又建議保安局參考外國做法,當媒體記者要到示威場合採訪時,必須到某個警察局申請,穿上特製的反光衣才可到前線進行採訪。

黃定光倡辦公聽會諮詢

另外委員會主席黃定光建議,未來舉行4次會議,包括兩場公聽會,共邀請300位市民就禁蒙面法表達意見。黃定光在會上與議員商討公聽會安排,他建議一天預留9小時進行公聽會,一共有5節,一節30人發言,預料每人發言3分鐘,討論禁蒙面法內容。

自由黨副主席邵家輝表示,現時社會氣氛下,有親建制派市民擔心被起底,建議立法會應安排另一個獨立房間,予參與公聽會的市民在不驚恐的情況下發表意見。

會議結束前,黃定光表示小組委員會原定審議期限於11月中屆滿,會於30日的立法會大會上申請延展,預計新期限於12月初屆滿。他又指,小組委員會初步計劃每周開一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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