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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暴陰招阻「老友」投票 廉署:涉選舉舞弊可囚7年

2019-11-21
■煽暴派出陰招煽「一票多投」。 fb截圖■煽暴派出陰招煽「一票多投」。 fb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區議會選舉將於周日(24日)投票,為影響選舉,黑衣魔「武嚇」,煽暴派就「文攻」,不斷干涉選舉公平。香港文匯報此前揭發,有人煽動在投票日偷竊長者的身份證甚至恐嚇等,企圖剝奪長者的投票權。廉政公署廉潔選舉事務副統籌黃小欣昨日表示,有關行為均可能涉嫌選舉舞弊,最高刑罰可達監禁7年及罰款50萬元。

「藏起」身份證 煽堵接送巴

今屆區選已登記選民約有410萬人,其中超過三成是61歲或以上人士。網上流傳有人號召在投票日阻礙長者投票,如「藏起」長者的身份證、安排長者離開香港等,甚至流傳有人號召圍堵接送長者到票站的旅遊巴。

黃小欣表示,有關行為都可能涉及選舉舞弊,最高刑罰可達監禁7年及罰款50萬元。廉署與選舉事務處及社署合作,到長者中心和老人院舍派發單張和海報,亦有舉辦講座和問答遊戲,希望讓長者能避免被賄賂或誤導。

煽暴派不但鼓吹選舉舞弊行徑,更「各出奇招」,通過傳播假冒「建制派」的區選海報,誤導選民「一票多投」,從而令選票作廢。

廉署表示,截至本月14日,已接獲201宗相關可追查的投訴,較上屆區選的9宗大幅增加。201宗投訴中,有67宗指控是針對候選人或準候選人使用武力或脅迫手段,其餘指控包括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在選舉中賄賂選民或其他人等。

同時,廉署亦收到151宗與區選相關的查詢,涉及在選舉中賄賂選民或其他人的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茶點或娛樂的舞弊行為、選舉開支的釋義和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等。

黃小欣表示,若市民自發印海報或單張支持某一候選人,由於印刷過程涉及開支,未得到授權而招致選舉開支就可能違法。而根據最新《選舉(舞弊與非法行為)條例》修訂,在網上發佈或轉發選舉相關宣傳品,只涉及上網費和電費等,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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