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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不能只查特定持份者

2019-11-27
■本港近半年來持續陷入混亂。 資料圖片■本港近半年來持續陷入混亂。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提到會仿效英國處理2011年騷亂的手法,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independent review committee),多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同意應透過獨立的檢討委員會找出今次暴亂的始末,但調查範圍必須廣及深,不同階層與持份者也必須包括在內,包括示威者及其背後的外部勢力等,而不能只針對某些持份者。

李慧k:檢討範圍須廣泛深入

民建聯主席李慧k表示,為令香港社會正確、深入了解修例風波的始末,他們早已提出成立類似性質的委員會。檢討委員會可包括學者及其他中立者,而檢討範圍必須廣泛及深入,找出社會深層次矛盾,及提出解決方法。

她還認為,在社會的深層次矛盾方面,特區政府其實已掌握了很多的資訊,為盡快改善社會氣氛,特區政府不應待委員會有結論才開展工作,而是要盡早推出相應的改善民生措施,幾條腿走路,避免浪費「黃金時機」。

梁美芬:倘只針對警不公道

此前建議特區政府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審視修例風波成因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歡迎特首的回應,並促請特區政府珍惜社會目前「相對和平」的機遇,在一周至10天內正式公佈有關委員會的具體細節,「拖則有變,不宜再拖。」

她形容,英國政府當年成立「騷亂社區和受害者小組」時的社會環境,與香港目前的情況非常相似,故建議有關的調查程序可參照英國的做法,全面檢視連串暴亂的起因,而非只針對警方,否則會對警方「不公道」。

梁美芬指,根據英國相關委員會當時的做法,可容許受查對象以匿名方式作供,及以調解而非訴訟的方式去排紛解難,同時要聆聽各界對衝突事件的看法,包括示威者、被捕者,以至遭欺凌的警察子女的意見。

同時,委員會有權向政府甚至法院建議減輕暴亂期間案情輕微者的刑責,但對案情嚴重、「殺人放火」者則一定要負上應得的刑責。

梁美芬並建議,特區政府應考慮成立基金,協助無辜受影響、但不獲保險公司賠償的商舖、市民等。

陸頌雄:應顧及政治經濟民生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工聯會還未討論過有關建議,暫時未有最後立場,但他個人來說,希望委員會可以循不同的角度,通過階層及相關持份者找出核心問題。調查的範圍亦必須廣泛,無論是政治、民生及經濟等都應顧及到,做到持平、具內涵,同時提出具建設性的解決方法,而非只針對警方。

邵家輝:外部勢力應同被調查

自由黨副主席邵家輝形容,即使有一個家庭被匪徒入屋放火搗亂,都必須查個究竟,何況修例風波持續近半年,令香港陷入水深火熱之中,就更需要尋找因由。

他認為,特區政府應參考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同類經驗,檢討範圍必須夠廣、夠深,包括社會、經濟及政治等層面,而每一個持份者,甚至「一直相當關心香港事務」的外部勢力,也應列入調查範圍內,絕不應只針對某一個持份者。同時,委員會的成員必須具分析能力、公道、公正,不偏不倚,及具國際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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