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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攜「炸彈」返校 DSE生還柙明年再訊

2019-11-3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明愛馬鞍山中學周三(27日)揭發有學生攜帶炸藥返校,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發現0.5克的懷疑TATP炸藥,兩名男生被捕。其中一名應屆中學文憑試男生,被控以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TATP屬烈性炸藥,涉案分量可以炸斷手掌。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拒絕被告保釋,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以等候警方專家報告及檢驗涉案爆炸品、被告的手機等,被告還柙候訊。

被告黎文光(18歲),就讀中六,被控於本月27日在沙田錦英路2號,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昨日有50多人到庭旁聽,包括被告的母親、師長和同學。

控方指威力可炸斷手腳

控方指,事發當天是上課日,校內師生逾300人,涉案粉末在課室找到,而課室內當時有6名學生。控方援引英國兩宗案例指,TATP屬高性能、極度危險,稍加磨擦可炸斷手腳,故當日爆炸品處理課到場後馬上進行稀釋。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並申請將案押後8星期,其間將作法證化驗,包括檢驗兩包由6厘米乘4厘米錫紙包裹的懷疑爆炸品、索取專家報告及翻查被告電話記錄等。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則聲稱,控方言論有「誤導」之處,稱1公斤、達82%純度的TATP方可達至控方所稱效果,而從被告身上檢獲0.5克的TATP只能做到炮仗「啪」一聲的效果。

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及呈上兩封由被告就讀學校的校長及社工撰寫的信件,形容被告熱愛上學、循規蹈矩、平和友善並極富好奇心,雖其成績未如理想,但承諾會督促他。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指,有關控罪嚴重,如被告獲保釋,有可能干犯其他案件,最終拒絕被告擔保,並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根據資料,案發於11月27日下午,明愛馬鞍山中學報警指發現懷疑炸彈。警方爆炸品處理課、消防員及救護員其後接報到場處理。警方其後拘捕兩名17歲及18歲男學生,其中17歲男生其後獲警方准以保釋。校方因要在校園進行深度清潔,翌日要停課一天,寄宿生則全日留在宿舍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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