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 拉
畫家是很賺錢的。
有人這樣說。你沒看到,那些畫家,隨便畫幾筆,就可以五千一萬地賣錢,難道還有比這個更容易的咩?聽得你張口結舌,而聽起來還不像假話。究其實,是神話。
你什麼時候看見誰隨便畫幾筆,就有五千一萬地入賬的?說話的人舉不出實例。但嘴巴仍然強硬不認錯。明明就是,你們做畫家的,只要把宣紙一鋪開,提起毛筆三撇兩捺的,加點顏色,不就拿去賣錢了嗎?
歎息︰原來大家是這樣子看畫家工作的。
再歎息:賣畫這麼容易嗎?請看看或者問一問你身邊的朋友,到底有多少人有買畫習慣的?一般都是,一遇到畫家馬上開口:你是畫家?那送我一幅畫嘛。
從小到大,你有聽過賣冰箱的送冰箱,賣豬肉的送豬肉,賣房子的送房子嗎?我沒有。而且我們也不會跟賣菜的說要他送菜,賣車的要他送車,賣電視的叫他送電視,可是,人人掏錢買這個那個,偏偏對畫家就是不拿錢出來,毫不客氣,理直氣壯地,白要。
更大聲的歎息:在「隨便」畫幾筆之前投入的時間和工夫,沒有人看見和認同。
從開始學畫,每天埋頭努力,先背熟中國古代美術品評作品的標準和重要的美學原則「謝赫六法」:一、氣韻生動,二、骨法用筆,三、應物象形,四、隨類賦彩,五、經營位置,六、傳移模寫。在南洋沒有老師,自己背得一塌糊塗,因為不知所云。後來看到寫小說《圍城》的錢鍾書在他的《管錐篇》裡說,要像以下那樣讀才正確:一、氣韻,生動是也;二、骨法,用筆是也;三、應物,象形是也;四、隨類,賦彩是也;五、經營,位置是也;六、傳移,模寫是也。初始仍一頭霧水,漸漸地,有點明白了。動手畫畫的時候,愈畫愈清楚。
氣韻生動指的是作品的生命力,也是畫家內在情性的外在化;骨法用筆則是用筆墨時下的力度,包括線條的準確性,力量感和變化;應物象形則是所要畫的物象與反映的對象形似;隨類賦彩是隨�茠奎H的色彩而賦上彩色;經營位置說的是構圖安排,這反映畫家個人的品味和美感;傳移模寫指的是臨摹,即是基本功的學習,謝赫把這條放在六法之末,可見也不認同臨摹是一種創作。
倘若想當畫家,基本功還是要做的:臨摹古人作品,練習筆墨線條,認識顏色調配,把物象畫得相像,拚命讀很多書來提升美學品位,以求構圖上能夠呈現與眾不同的新奇變化。六法只有六則不算多,要把六則方法做好卻得花不少時間和心思。一年一年過去,畫總賣不出去,因為都不是創作。如果不是把繪畫當成興趣嗜好來做,這樣沒收入地苦苦過貧窮日子,真會沮喪得想去自殺。
來到今天,回頭看舊作,也慶幸沒把畫流通,不然現在後悔懊惱都來不及。因為當時的圖畫,自己當時看�茼n,時間過去以後,才曉得稚拙之作是什麼個樣子。如果那年出售了,現在還得想方設法換回來,不然他日有緣相遇時,可能要學有的畫家不敢(羞恥)和少作相認。描呀繪的,等到有一天,終於有一個人願意付錢買畫,真是比中了馬票還開心。中馬票是不勞而獲,那份開心沒有成就被認同那麼大。拚命努力然後有了成績,是雙倍的開心。那個購畫的人會永遠讓你記住,他的臉孔他的名字,因為他,就是給你最大的鼓勵和信心繼續向前進的貴人。通常會叫你流淚緊握他的手不放開,他是千千萬萬人之中你唯一的知己呀!有人開始收購你的畫作,笑容滿面沒有多久,才領悟「以為前面就是一條平坦筆直的光明大道」完全是自己的錯覺,這是考驗和苦難的開始。
考驗你對藝術的愛情有多執�荂A有多堅持,你必須緊咬牙根不輕言放棄,因為接下去,可能一年兩年也沒賣出一幅畫。
市場上畫畫的人比買畫的人多。破壞你的人比支持你的人多,討厭你的人比喜歡你的人多,反正,只要你是在同一個圈裡活動,除了自己,沒有誰人看得上誰。唯一能夠做的是努力努力再努力,用功用功再用功。
世界上千萬件事,都靠努力、用功和堅持,殘忍的事實卻是,只有藝術不是。
藝術需要的是悟性。悟性從用心生活、用心閱讀、用心觀察和用心思考中來,還要加上過人的智慧。畫畫畫到今天,發現難度如此之高,想要轉行卻沒有其他專長,於是就把這件自己覺得做了很快樂的事做到底。真的要想賺錢,還是改行為上。
當畫家最大的好處是隨心所欲。喜歡畫什麼,想要怎麼樣畫,都由自己決定,不必商量,不用問別人。人生最大快樂莫過於此。
要不是從心所欲,誰要從事賺那麼少錢的工作呢?年輕朋友是平面設計師,也算自由業,她說,你給我多少錢,我就給你同樣價值的設計。而且,她的成本還要包括時間的長短。錢多,時間長,你給酬勞少,她也可以接這生意,交付給你的成品就用比較短的時間來思考和設計。可是,當畫家是沒有這樣算計的。無論花多少時間和心思都不介意,在乎的是一定要呈現最高水平,效果最理想的作品。過不了自己這一關,作品便拿不出來。然而你能夠標價多少並不是看你付出多少,買畫的人往往看你的背景夠不夠硬。他們先探聽你是不是畫院院長?美術館館長?或者和你交往的人是否全是領導階層?又或者你是官二代,富二代?都不是,那麼對不起,你的畫就是滯銷品。
一年可以賣三幾幅畫,大家把你當暢銷畫家,然而一幅畫一萬,三幅也不過三萬,三萬要十二個月來用,一個月不到三千元,日子怎麼過呢?今天人家幹電子科技業者,一個月收入以百萬計,尚嫌太少。
聽到畫家賺錢少,有人不同意,在喝茶時間提起最近網上流行的一個段子:以下為最近當選的一篇優秀微小說:女作家深夜遇劫匪,顫抖地說:「大哥,我是寫小說的,三十多歲了工資還不到三千,逢年過節,連一百塊錢都沒人給發,送禮的也沒有,這是我的三級作家證。」劫匪眼含眼淚:「妹子,俺也是作家,寫散文的,快四十了無房無車,娶不到老婆才出來做匪的。你走吧,對了,邊上那條路千萬不要走,更兇險,全是寫詩的,都窮瘋了!」女作家說:「大哥,你打劫應該走下邊那條路,全都是書法家。」
有人把女作家說的話,改成「全都是畫家」。修改者說,因為畫家比書法家賺更多錢。畫家賺大錢,那要花更大的心思去思考如何賣畫,要花更多時間打廣告,做推銷,本來是為畫畫的樂趣當畫家,當了畫家反而變成推銷員,那不本末倒置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