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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藏爆炸品 警:失火不堪設想

2019-12-26

香港文匯報訊 警方毒品調查科前日根據線報,於觀塘迷你倉搜獲爆炸品,包括煙霧餅等,一旦遇到高溫及火花即會燃點。警方昨日批評,不法分子於迷你倉擺放相關物品,一旦意外發生火警,後果不堪設想。此舉罔顧公共安全,是極度自私行為,並警告管有爆炸品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警方早前接獲線報指,有暴力示威者利用工廠大廈的單位,儲存煙霧餅等爆炸品。警方在調查後,昨日突擊搜查觀塘鴻圖道工廠大廈一個單位,檢獲多種不同類型的爆炸品及化學物品,和常用的示威裝備,包括頭盔、防毒面具、過濾器等,並拘捕一名18歲學生。

被捕者被控以「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今早提堂。經檢驗後,警方昨日在fb發帖,進一步提供搜獲物品的詳情。

警方表示,被搜獲的物品主要分為(一)500克的煙霧餅、(二)約15克爆炸品及(三)數十支化學品,部分為氧化劑級別。爆炸品處理課指出,煙霧餅及爆炸品高度易燃,遇到高溫及火花即會燃點,即使用水亦難以撲熄。其他檢獲的化學品雖非爆炸品,亦屬易燃物。警方指,該迷你倉現場環境狹窄,放滿物件,一旦意外發生火警,後果不堪設想。其實迷你倉並不容許存放易燃物,更何況爆炸品。不法分子於迷你倉擺放相關物品,罔顧公共安全,是極度自私行為。

警方提到2016年九龍灣淘大工業村迷你倉的火警,焚燒過百小時才被救熄,兩名消防員不幸殉職,社會不願類似悲劇再次發生。「警方警告管有爆炸品不單易生意外,亦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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