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建奎因非法行醫罪被判囚。 資料圖片
新聞撮要
基因編輯嬰兒案昨日在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賀建奎、張仁禮、覃金洲等3名被告人因共同非法實施以生殖為目的的人類胚胎基因編輯和生殖醫療活動,構成非法行醫罪,分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賀建奎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節自︰《基因編輯嬰兒案 賀建奎判囚3年》,香港《文匯報》,2019-12-31
持份者觀點
1.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3名被告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追名逐利,故意違反國家有關科研和醫療管理規定,逾越科研和醫學倫理道德底線,貿然將基因編輯技術應用於人類輔助生殖醫療,擾亂醫療管理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
2. 人類遺傳學專家︰技術發展的腳步不會停,但案件帶來了警示,我們需要一些預警機制。
多角度思考
1. 編輯人類胚胎基因會造成什麼問題?試從道德及醫學層面解釋。
2. 有意見認為人類不應該嘗試修改人類基因,你在多大程度上同意此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