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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醫護政治罷工違法應追究

2020-02-07
■法律專家指醫護人員罷工並非通常意義上的罷工,已超出法定的定義和範圍。他們以政治凌駕專業,罔顧病人權益,可以形容為「軟性恐怖主義」。圖為有醫護參與罷工,在「醫管局員工陣線」街站簽到。 資料圖片■法律專家指醫護人員罷工並非通常意義上的罷工,已超出法定的定義和範圍。他們以政治凌駕專業,罔顧病人權益,可以形容為「軟性恐怖主義」。圖為有醫護參與罷工,在「醫管局員工陣線」街站簽到。 資料圖片

罔顧病人權益 醫局決不能向「軟性恐怖主義」服軟

香港「醫管局員工陣線」連續多日罷工,超過5,000名醫護人員參與。法律專家顧敏康、黃國恩昨日分別接受香港中通社訪問,指這些醫護人員罷工並非通常意義上的罷工,已超出法定的定義和範圍。他們以政治凌駕專業,罔顧病人權益,可以形容為「軟性恐怖主義」。醫管局作為一個公營機構,在面對公共危機事件時必須「硬起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決不能服軟。■香港文匯報記者

有罷工人員以法例條文為自己所為「開脫」,例如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香港人有罷工的權利;又引用《僱傭條例》和《醫院管理局條例》,指其中均無任何條文授權政府或醫管局可阻止公立醫院的醫護人員罷工云云。

「三罷」目的為反政府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指出,基本法的確有賦予這樣的權利,但這從來不是絕對的,它不能對抗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在必要的情況下,權利是可以被限制的,例如在美國,如果罷工違反了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則可被禁止;同樣在香港,若罷工導致醫院人手缺乏,患者得不到及時救治,這種情況下政府可向法院申請禁制令阻止罷工。

顧敏康指出,根據《職工會條例》所定義的罷工是要解決勞資糾紛,這個糾紛存在於僱員和僱主之間。而現在這些發起的罷工,是針對政府政策的罷工,相當於抗議遊行示威,超出了罷工的定義和範疇,因此也不會受到《僱傭條例》的保護。此外,如果罷工造成交通堵塞,而又未得到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那這種性質的集會亦是違法的。

他又指,雖然這些人看上去用了罷工的程序,成立工會、組織投票等,但是從工會所成立的目的來看,例如主張「三罷」(罷工、罷市、罷課)等,就可以看出來這不是一個用來保護勞工權益的組織,而是一個反政府的政治性組織。他們所謂的罷工,其實就是要進一步打擊政府,甚至是達到「香港獨立」的目的。

醫局可軟硬兼施止罷工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也對中通社表示,在香港,用來保障罷工權益的法律是非常有限的。

根據香港現行法律,醫護人員參加的罷工需要在工作以外的時間進行,如果要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就需要得到醫管局的同意;但醫管局目前已經發郵件表明不可以罷工,因此這次罷工是非法的。

至於醫管局應該如何處理罷工的醫護人員,黃國恩說,軟弱的態度絕對不可取。醫管局或可軟硬兼施,一方面要求他們回到崗位工作,另一方面按照《僱傭條例》發出強硬並且明確的聲明,表明參與罷工是違法的、不可取的、違反專業操守的,參與的僱員應該要負哪些法律責任。

黃國恩強調,醫護人員的罷工行為十分可恥,完全破壞了香港醫護界在世界上的聲譽。在很多醫護界人士赴前線工作的情況下,香港部分醫護人員反而利用疫情作為藉口,發動對抗政府的行為,以政治凌駕專業,甚至罔顧病人的權益,這完全是泯滅人性、沒有良心的行為,甚至可以形容為「軟性恐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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