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 特區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於上周六(8日)實施新的入境措施,從內地入境者須強制檢疫14天。食物及衛生局昨日透露,過去數天,有3名接受強制檢疫的港人企圖離開香港,律政司及衛生署正研究提出檢控。為加強防疫,由今日開始除警隊外,4個紀律部隊包括消防處、入境處、海關及懲教處人員都會加入協助突擊巡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共有5,362人須接受檢疫令, 當中4,782人為本港居民,580人為非本港居民;超過95%在家檢疫,其餘在政府檢疫營或酒店。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透露,大部分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都較自律,早前有兩人未能分享實時地點,已交予警方調查。其中一人是老伯,當時離家買食物,衛生署人員事後解釋強制檢疫期間不得外出,如有需要社會福利署可提供協助。他已承諾不會再違反檢疫令。
上門突擊檢查 通訊軟件報位
另一未能分享實時地點的檢疫者為一名老婦。由於她提供的地址不清楚,警方上門時未能找到她,後來已經聯絡上。她表示會之後一直留在居所。
不過,有3名接受強制檢疫的港人曾企圖離開香港,被入境處及衛生署截獲,其後被送到24小時看守檢疫營。衛生署及警方正蒐集證據,提交予律政司考慮檢控。林鄭月娥強調,一定會從嚴處理,以達阻嚇作用。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記者會上宣佈,由今日開始,除了警方外,另外4個紀律部隊的人員都會參與突擊檢查工作,包括消防處、入境處、海關及懲教署的人員。在執行突擊檢查的時候,人員會穿着他們所屬部門制服或部門背心,及出示部門證件。
衛生署同日晚宣佈委任紀律部隊人員協助上門突擊檢查受強制檢疫者,確保在《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下須受檢疫人士留在居所進行強制檢疫。
除上門突擊檢查外,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將透過通訊軟件的實時地點分享功能,監察受檢疫人士的位置,並會與受檢疫人士進行視像通話。衛生署亦會致電受檢疫者,以確保他們留在居所。
所有受檢疫者必須嚴格遵守檢疫令,如任何人未有全時間留在強制檢疫的居所,政府會因應需要要求有關人等立即佩戴電子裝置或入住禁閉檢疫營,並會考慮對沒有遵守強制檢疫令的人士作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