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3名14歲至17歲的少年,上周一(2日)在3小時內打劫3間分別位於屯門及元朗區的便利店。三人被控兩項搶劫及一項企圖搶劫罪,昨日被押上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三人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下月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訊。三人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柙候審。
3名被告分別為17歲青年邱日山,以及兩名分別15歲及14歲的少年,3人均報稱無業。他們共同被控3項控罪,首項控罪指他們在上周一(2日),搶劫屯門景峰花園商場的7-11便利店,劫去1,500港元。
第二項控罪指他們在同日,企圖搶劫元朗谷亭街傑文樓地下的OK便利店。
第三項控罪就指控三人在同一日搶劫青山公路元朗段萬昌樓地下的7-11便利店,劫去9,423元。
控方向裁判官表示,警方需要為案件作進一步調查,因此要求押後案件。據知警方的調查範圍,涉及同日於屯門及天水圍發生的相似便利店劫案。
3名被告表示不反對押後案件,但就要求在候訊期間擔保外出。裁判官在考慮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拒絕3人擔保,下令他們在候訊期間繼續還柙,但他們可於周六(14日)到沙田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