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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擲彈襲警署案 3中學生被控縱火

2020-04-0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3名中學男生本月1日涉嫌在大埔警署外投擲汽油彈,兩名警員追捕時分別遭人打頭和眼。3名學生被控縱火和襲警共3罪,昨被押上屯門裁判法院應訊。

控方透露第三被告被捕後,其電話仍不斷收到訊息查問其行蹤及安全,警方仍在追查其他涉案者。各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拒絕3人保釋,案押後至5月28日到粉嶺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以化驗證物及檢取手機,其間3人還柙看管。

3名被告依次為中五學生曾華錕(18歲)、中五學生羅聶峰(18歲)和姓郭(16歲)中三男生,就讀大埔區同一間中學,同被控一項縱火罪。控罪指,3人於今年4月1日,在大埔警署外用火損壞香港政府的一面牆和一道閘。

另外,曾華錕及羅聶峰各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們當日在警署外分別襲擊警員X和Y。

據案情透露,警署閉路電視拍到曾和羅各向警署投擲兩枚汽油彈,另一名穿黑衣的人則投擲了一枚汽油彈,警長X和警員Y見狀衝出警署追捕,曾和羅用手反抗,兩警分別頭和左眼受傷。

第三被告則在案發後8分鐘,在警署500米以外被截停,當時不斷有人以手機發信息,查問他的行蹤位置,警方認為手機可疑,需要檢驗。控方昨反對被告擔保,指警方仍要查找其他涉案者。

辯方為3名被告申請保釋,又稱郭並沒參與犯案,控方承認無法僅從衣履判別第三被告的身份,且第三被告被捕時身穿黑衣黑褲,惟警署閉路電視片段僅顯示,該名成功逃脫的疑犯身穿深色衣服。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最終否決3名被告的申請,並下令控方須在下周一前將警署的閉路電視交給辯方,以便曾及郭將於本月7日作保釋覆核申請,並與羅繼續還柙至5月28日再訊,以待控方取閱涉案汽油彈的化驗報告和電話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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