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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粵認港檢疫 實施門檻極高

2020-05-0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盧靜怡 廣州報道)昨日,一份網傳文件顯示,廣東將採取「粵港澳三地隔離醫學觀察結果互認措施」,港澳相關入境人員若同時滿足三項條件,包括在港澳已完成14天隔離醫學觀察並持有《強制檢疫令》或《完成醫學觀察通知》、在完成隔離後24小時內入境、入境時持有合資質機構開具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則可免除入境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香港文匯報記者從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官網上發現,其中一份已辦結的信訪回函的引述文件中,也提到與網傳文件類似的措施。

昨日,特區政府公佈豁免在內地從事生產作業的香港企業接受強制檢疫的申請機制,希望為不少跨境企業人員往來帶來便利。無獨有偶,當天另一份涉及粵港澳隔離政策的文件截圖也在多個港人圈子裡流傳。

網傳的文件顯示,在香港、澳門已經完成14天隔離醫學觀察(包括集中隔離和居家隔離),並持有香港、澳門特區政府部門出具的《強制檢疫令》或《完成醫學觀察通知》;並且在香港、澳門完成隔離醫學觀察後24小時內入境;入境時需持有粵港澳三地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該證明7天內有效),或持有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結果證明。如無這檢測證明,須在入境口岸實施核酸檢測並等待檢測結果,檢測結果是陰性的,可免於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博羅官網刊回函提及規定

香港文匯報記者在惠州市博羅縣官網上刊登的一份信訪回函中發現類似措施。一名在澳門工作的內地市民諮詢入境隔離政策事宜,當地有關部門在回函時提及了《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關於印發境外來粵返粵人員的醫學觀察工作指引(第三版)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該回函表示,按照該通知規定:「相關入境人員在粵港澳三地之一完成14天隔離醫學觀察後,憑粵港澳三地出具的《完成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告知書》,及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7天內出具的陰性核酸檢測結果證明(如無,可在口岸補檢,結果7天內有效),在結束隔離後24小時內跨境通關可免除跨境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該通知表述和網傳文件較類似,但記者並沒有在公開渠道上查詢到該通知文件原文和來源。有部分地市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回應港人查詢時表示,此政策屬實,已在執行。

不過,如要完全滿足網傳文件的三項條件,門檻並不低。如果港人要取得《強制檢疫令》,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和《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他們需要在14天內從內地、澳門和台灣返港,或在14天內從中國以外地區抵港,才會獲特區政府發出「強制檢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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