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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槍男生被控三罪 涉搶劫阻差辦公

2020-05-29
■警署警長當日共開三槍,其中一名暴徒中一槍及被控三項罪。■警署警長當日共開三槍,其中一名暴徒中一槍及被控三項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去年11月11日煽暴派發動逼迫市民參與「三罷」的所謂「黎明行動」,暴徒在全港多區以雜物堵路,甚至從高處向馬路投擲大型雜物,及向港鐵車廂內投擲汽油彈,警方迅速採取驅散及拘捕行動。一名交通部警署警長在西灣河遭黑暴分子包圍及企圖搶槍及搶犯,警員危急關頭開槍擊中其中一人。包括中槍男學生在內的兩名青年,昨日被合共控以一項「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一項「企圖搶劫」罪,中槍男生另被加控一項「企圖從合法羈押逃脫」罪,案件將於6月2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中槍的21歲專上學院男生姓周,他當日涉嫌企圖搶槍被捕,他腹部中彈,需要切除右半邊肝及右邊腎。另外,20歲姓胡男子則涉嫌非法集結、企圖搶槍、協助罪犯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兩人其後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人員跟進,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昨日起訴兩人「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一項「企圖搶劫」罪,周另被控「企圖從合法羈押逃脫」罪。

案發於去年11月11日早上7時許,港島交通部警員在西灣河太和街,發現有一二十名蒙面暴徒堵路,當他們發現警員時立即逃離,當時一名警署警長搬走障礙物時,有五六名蒙面人返回現場,當中至少一人手持鐵通,警長認為生命受到威脅,於是拔槍及擎槍戒備,惟一名白衣蒙面暴徒迎蚨j口逼近警長,警長嘗試拘捕他。

其間另一名穿黑衣蒙面男子出現,他伸出右手企圖搶槍,警長於是開一槍,擊中該男子右腹,此時一名穿紫色衫及一名黑色衫的男子衝前搶犯,於是警長再開兩槍,但沒有擊中人,警方在案中拘捕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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