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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對談】譚惠珠:港國安漏洞足以被人利用

2020-06-09
■ 譚惠珠(中)與梁愛詩(左一)及陳弘毅對談。 視頻截圖■ 譚惠珠(中)與梁愛詩(左一)及陳弘毅對談。 視頻截圖

在昨日下午舉行的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網上研討會對談環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與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以及基本法委員會成員、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回顧了基本法的歷史,講解香港現有法律的漏洞,強調了港區國安法的必要性,以及港區國安法不會影響港人享有的權利和自由。譚惠珠寄語年輕人,基本法落實經過許多崎嶇路途,亦遇上許多意想不到的挫折,但始終堅信中央會堅決實施「一國兩制」,國家安全的底線抓得越牢固,「一國兩制」的發展空間就越大。

譚惠珠回憶基本法歷史時說,當年起草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時遇到困難,對國家安全整體概念不熟悉,坦言當時國家對香港的信任非常難得,全世界沒有中央政府會把這種任務交給地方政府實行,但如今香港的國安漏洞已經足以被人利用而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她強調,保不住「一國」,就保不住「兩制」, 港人都有責任保護國家領土安全及發展利益。

梁愛詩:不影響港人權利自由

梁愛詩亦表示,相信港區國安法的立法,有許多與香港接軌的普通法法律原則保障,而且內地的國安法亦有多條保障人權的條文,港區國安法不會影響港人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她強調,去年的暴力示威浪潮、境外勢力滲透已證明有立法需要,全國人大通過港區國安法有關決定堵塞漏洞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全國人大作為全國最高立法機關,有權按照時勢採取適當措施維護國家安全,香港自己沒有做,不代表中央不可以做。

陳弘毅:港反恐法比西方簡陋

陳弘毅認為,現時香港的法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四個漏洞。《刑事罪行條例》在回歸後繼續有效,但只有叛國罪及煽動叛亂罪,沒有關於顛覆中央人民政府政權和分裂國家的條款。香港現時的《官方機密條例》,只能處理特區政府的官方機密,未能處理中央政府的官方機密。

至於應對外國勢力的干預,1997年訂立的《社團條例》只能處理外國政治團體在港的行為,沒有禁止外來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相關的法律。

此外,香港的反恐法與西方國家相比相當簡陋,只有《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特區政府只能對被聯合國認為是恐怖主義的團體,進行財產方面的制裁,因此港區國安法完全有必要。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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