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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私人檢控若涉政治有責介入

2020-06-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艀重e向法庭提出私人檢控,控告一名警察涉去年11月在西灣河近距離向示威者開槍。許智葶Q日稱,法庭已受理其中3項控罪的申請,更聲言律政司不應介入事件。律政司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根據法例,若律政司認為私人檢控沒有合理定罪機會、違反公憫Q益,或基於政治因素利用私人檢控構成濫用司法程序造成不公,律政司司長有責任介入並停止相關的法律程序,以維護公義。

許智萴n稱,法庭受理他就「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彈藥」,及「處理槍械而其方式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安全」控罪的私人檢控申請,將傳召涉事警察出庭應訊,但拒絕其「意圖謀殺」和「發射彈藥而其方式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安全」控罪的申請。

許智萴n言,雖然私人檢控容許律政司中途介入案件,甚至作出撤控的決定,但律政司既然高舉「司法獨立」,應交由法庭自行處理此案。

律政司昨晚回應時表示,由於許智葧ㄗp人檢控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律政司不適宜就個案作出評論,但指出根據《裁判官條例》,在一定情況下,律政司司長有責任介入並停止相關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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