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於8月6日發出行政命令,禁止任何美國人或企業於9月中後再與影音分享平台TikTok的母公司字節跳動交易,TikTok前日正式入稟法庭,尋求推翻行政命令,公司在法庭文件中列出7大理由,指控行政命令違憲及越權,除沒有證據證實TikTok構成國家安全威脅,亦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特朗普的行政命令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禁止任何美國人或企業在頒令後45日、亦即下月20日起,與字節跳動進行交易。
告特朗普羅斯 阻非法禁制
TikTok前日聯手字節跳動、於加州聯邦法院正式入稟,起訴商務部、特朗普及商務部長羅斯,尋求推翻行政命令,並阻止美國政府「非法禁制」TikTok營運。
TikTok的狀書中列出7大理由,說明行政命令不合法,包括4項違憲、3項越權行為。在違憲方面,狀書指出華府未事先通知TikTok、或給予TikTok申訴機會,就直接禁制TikTok,違反憲法第五修正案中所規定,必須遵循正當法律程序;此外行政命令實質禁止TikTok在美國營運,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
特朗普在頒布行政命令同時,要求字節跳動向任何美國企業出售TikTok在美國業務時,需向財政部支付一定金額,總統向TikTok收取報酬的做法亦違反第五修正案。
狀書中亦直接指向《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本身,指出法案內缺乏指引或限制總統行為的條款,違反「禁止授權原則」,故同樣違反憲法。
在越權方面,TikTok指出美國政府是以TikTok構成「不尋常及特殊威脅」為由,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來頒布行政命令,但華府未提供證據證實,涉嫌越權。TikTok的性質屬個人訊息通訊,因此行政命令禁制TikTok的話,實際亦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的規定,是另一越權行為。最後行政命令亦全面禁止涉及字節跳動的任何交易,不過行政命令內所列出的國家安全威脅只涉及TikTok,因此同樣構成越權。
專家:案例罕見 勝算不高
不過新華社的分析也指出,法律專家普遍認為,TikTok要在美國打贏這場官司的成功幾率不容樂觀,字節跳動最終能夠保住TikTok美國業務的可能性也不大。企業就《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控告美國政府的案例罕見,預料勝算不高,今次入稟最大意義相信是為公司爭取更多時間及談判籌碼,以免賤賣TikTok美國業務。 ■綜合報道
華府4項違憲及3項越權
違憲1
華府在頒布行政命令前,未事先通知TikTok、或給予TikTok申訴機會,違反憲法第五修正案中所規定,美國人民「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
違憲2
行政命令實質令TikTok無法在美國營運,違反保護民眾自由的憲法第一修正案
違憲3
總統特朗普提出讓財政部在字節跳動與美國企業的交易中分成,相當於總統向TikTok收取報酬,同樣違反第五修正案
違憲4
行政命令是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頒布,TikTok一方指出法案內缺乏指引或限制總統行為的條款,違反「禁止授權原則」,故同樣違反憲法
越權1
華府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稱TikTok構成「不尋常及特殊威脅」,因此頒布行政命令禁制,但未提供證據證明所謂威脅,涉嫌越權
越權2
行政命令亦全面禁止涉及字節跳動的任何交易,不過行政命令內所列出的國家安全威脅只涉及TikTok,故構成越權
越權3
《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不可用於限制個人訊息通訊,但TikTok的性質正正是讓用戶之間通訊,故行政命令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