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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重申獲裁判官授權火化

2020-09-1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針對攬炒派聲稱陳彥霖的遺體火化過程倉促,是為「隱瞞證據」,警方昨日嚴正澄清,有關傳言惡意且與事實不符,強調火化獲得死因裁判官簽發「火葬令」授權,絕不存在擅自火化的情況。

攬炒派昨日繼續炒作陳彥霖的死因,警方昨日表示,死因庭前日就案件作出「死因存疑」的裁決,排除「自殺」及「非法被殺」的可能。警方明白公眾對案件的關注,並一直重視及從多個角度積極調查,包括檢視超過2,900小時閉路電視片段、會見與死者有關人士、錄取超過30份證人口供、尋求醫學專家報告等。

其後,警方還因應法例的要求,向死因裁判官提交詳細調查報告。上述調查工作和證據均獲法庭接納,並已向死因裁判官、陪審團和市民公開披露。

不存在擅自火化

對坊間有謠言指遺體火化過程倉促,是為了「隱瞞證據」,更有人質疑死者親屬身份,警方嚴正澄清有關傳言惡意且與事實不符。針對死者遺體的處理,均由死因裁判官簽發「火葬令」而授權,絕不存在擅自火化。

警方還留意到,有案件證人在死因聆訊進行期間才表示希望出庭作供;但事實上,警方早前已曾呼籲有資料提供人士與警方聯絡,務求獲取更多涉案資料。

警方表示,死因裁判官在庭上,感謝警方和案件主管所進行的調查工作,有助釐清事件和澄清公眾疑慮。警方會仔細研究死因庭稍後頒下的判詞,以決定適當的跟進工作,並再次向陳彥霖家屬表示深切慰問,期望家屬能夠早日走出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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