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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拒付遣散費 工聯促領展介入

2020-10-10
■鄧家彪(右二)昨到領展辦事處請願,要求領展敦促富城向保安員發放遣散費。 fb圖片■鄧家彪(右二)昨到領展辦事處請願,要求領展敦促富城向保安員發放遣散費。 fb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領展轄下觀塘樂華h及鄰近停車場,現有外判服務合約本月31日完結,但現有承辦商富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拒向合資格員工支付遣散費,更要求員工簽署自願離職書。工聯會九龍東總幹事鄧家彪指富城曾申請第一期「保就業」計劃,獲發超過7,400萬元工資補貼,擁有巨額資助卻拒承擔支付遣散費責任,應受譴責,而他昨日聯同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等到領展辦事處請願,要求領展介入事件。

鄧家彪表示,一眾觀塘樂華h停車場外判員工上月向工聯會求助,指富城因未能與領展續約,通知員工11月1日起離開現有工作崗位,但拒絕支付遣散費,要員工此日期前自願辭職。工會認為富城的要求等同單方面改變工作環境和條款,等於集體解僱,須支付遣散費。

經工會反映,富城仍拒向合資格員工支付遣散費,更持續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否則作強制調職,以致員工無法過渡至新承辦商。工聯會地區幹事李嘉琝撋富城的做法,指出外判制一直就是「換件制服、原人原場」,富城三年前從舊承辦商聘用員工,也是要求員工留在原有崗位,而富城現未能繼續保留此合約及原有崗位,便須主動遣散員工,支付遣散費。

鄧家彪:應盡企業良心責任

鄧家彪表示,其他領展外判管理公司過去也會主動支付遣散費,要求領展敦促富城負起企業良心責任,並促領展參考房委會及其他政府部門,向外判清潔和保安按年發放約滿酬金,作為這批薪金微薄的基層職工長年貢獻的慰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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