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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炒八政棍搗亂內會案提堂

2020-11-07

涉違特權法藐視罪等 押至明年2月再訊

8名攬炒派政棍在5月8日立會內務委員會會議中,「勇武」上身圍攻主席台及大肆搗亂,涉嫌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同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其中7人被控一項藐視罪,6人另被控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立法會人員罪。眾被告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辯方申請毋須答辯,以便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予各被告,並等候特區終審法院就另一宗同類案件的判決。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再訊,被告續准各以1,000港元保釋候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7男1女被告,分別為現任立法會議員許智腄B尹兆堅、黃碧雲、張超雄、胡志偉以及工黨主席、立法會議員助理郭永健,以及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Y。陳報稱現為網台主持,朱則報稱是區議員助理。

除胡志偉外,其餘7人同被控一項藐視罪。控罪指,該7人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內,於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許智腄B朱凱Y、胡志偉及尹兆堅則各被控一項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陳志全被控兩項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

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內,分別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即劉健偉、呂金榮、董漢民、韋家強、麥偉志及簡廣榮。郭永健則另被控一項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涉及立法會人員簡廣榮。

押後待「長毛」搶文件案結果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昨日要求各被告答辯,但辯方指沒有收到任何控方文件,不能向被告解釋控罪,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再訊,以索取控方文件、給予法律意見,以及等候「長毛」梁國雄搶文件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的聆訊結果,要求法庭批准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訊。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各被告須提供1,000元保釋金,居於報稱地址,若更改地址須不少於24小時前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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