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昨日被押離荔枝角收押所上庭應訊。 中通社
香港文匯報訊 攬炒政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嫌於今年1月至7月利用擺街站及網上直播,發表憎恨和藐視政府的言論,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煽惑非法集結、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分作3案處理。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審理,法官高勁修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案件,處理案件爭議是否屬國家安全範圍,以避免任何潛在越權情況而遭受任何一方提出司法覆核挑戰。
控辯雙方昨日在區域法院就案件爭議應否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控方代表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提出,本案罪行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應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控方指,譚得志干犯發表煽動文字罪行,其高叫若干口號,追源溯始其煽動意圖一直具顛覆國家意味,故案件屬危害國家安全,強調由指定法官審理為強制責任。
現年48歲的譚得志現面對3宗案件,共涉及14項控罪,其中6項為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罪,其餘為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及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