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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槍小暴徒扮認罪潛逃

2020-12-23
■英國組織代曾志健發聲明,指曾已經外逃。資料圖片■英國組織代曾志健發聲明,指曾已經外逃。資料圖片

玩弄保釋制度 官依控方要求頒拘捕令

香港司法再被黑暴案被告「明剃眼眉」,他們濫用保釋制度,在保釋期棄保逃避法律制裁。去年10月在荃灣瘋狂襲警被警槍擊傷的黑衣暴徒曾志健(18歲),面對一項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的審訊,但他將保釋制度玩弄於股掌之中,先是向法庭謊稱擬認罪,再暗中與撐暴的居英港人助逃組織媕野~合,繼與「獨人」鍾翰林等人同闖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失敗後,又匿藏黑暴「安全屋」,直至昨日案件在區域法院再訊時缺席。法官高勁修遂依控方要求,對被告曾志健發出拘捕令。■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棄保潛逃的被告曾志健,就讀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根據控罪書,曾志健及理大博士生邱宏達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而曾志健另被控兩項襲警罪,指他於同日在荃灣鱟地坊,襲擊警員謝思明和當日開槍的警署警長曾家輝。

案情指,曾志健在大河道向警方防線,包括對警員謝思明窮追猛打,手持一把疑似鐵通的武器和投擲磚頭。由於曾志健面戴粉紅色豬嘴面罩和黑藍色的自製盾,裝備獨特,故很容易被認出。其後多人對警員施行暴力,曾家輝出於擔心自己安危因此對曾志健開了一槍。曾志健中彈倒地後,邱宏達則涉嫌撿起傷者手中疑似鐵通的武器,未幾也被制服。曾志健中槍被捕後一直留醫及接受警方看管。

「應會認罪」迷惑外界

案件於去年10月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時,被告曾志健因留醫缺席應訊,其律師替他申請保釋。裁判官蘇文隆當時指,在法律上有權容許被告在不由自主、或受重傷而缺席聆訊的情況下,就其保釋申請進行裁決,並批准曾志健以5,000元現金保釋候訊,其間不得離港。

去年11月14日,曾志健出院並首次上庭應訊。控方指曾志健早前未出院就獲保釋,故要求曾志健往警署打指模及呈交住址。蘇官因應曾志健未完全康復,未有對他施加到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

今年4月6日,案件在區域法院提訊。對於辯方稱曾志健仍需到醫院覆診,法官郭偉健見曾志健「行得走得」,遂對他施加額外保釋條件,由原本不用到警署報到,改為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一次。 辯方以曾志健無棄保潛逃記錄為由提出反對,控方則指出早前不用報到已「遠遠優待鼳」。最終郭官要求曾志健需遵守這項保釋條件。

據了解,曾志健需每周六到荃灣警署報到一次,但當時他已開始密謀潛逃。為了迷惑外界,案件今年10月8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時,曾志健透過律師代表指「應該會認罪」。

10•24最後報到即失聯

另一邊廂,曾志健已開始實施潛逃計劃,10月24日他最後一次向警方報到後便離開住所,10月27日與「獨人」鍾翰林、被控告非法集結的琤秅j學學生王愷銘等5人到中區花園道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早到的鍾翰林在美領館外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曾志健等4人則進入美領館後,被拒絕提供協助,其後4人住入「幫助他們的人」提供的安全屋等待消息。其後,王愷銘被法庭發出拘捕令,王在潛逃期間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聲稱闖美領館及潛逃是得到一個居英港人組織協助。

警方懷疑曾志健或已經透過非法途徑潛逃,因無其出境記錄。警方在曾志健無報到後,一直搜尋其下落;本月20日到其報稱的住所再查找,發現住客已換了其他人。

案件昨日下午在區域法院再提訊時,代表曾志健的法援署委派大律師黃瑞紅向法庭確認聯絡不到曾志健,並要求法庭免除她作為曾的法律代表。

法庭最終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稍後處理充公曾志健保釋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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