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12日、13日連續兩天,美國《巴爾的摩太陽晚報》(The Baltimore Evening Sun)發表了一篇文章《凱利太太的妖怪(Mrs. Kelly's Monster)》,立即引起哄動;「迫使」那一年的普立茲獎,特別開設了一個「新聞特寫獎」,頒給該文記者喬恩.富蘭克林(Jon Franklin)。
這篇特寫是據一篇開腦手術新聞而寫的。在普通新聞上,這是篇消息稿,寥寥二三百字就可表達,但在喬恩的觀察和蒐集資料下,將它發展成一篇驚心動魄的故事;很多讀者看了,都覺經歷了一個令人十分震驚和感動的旅程。
自此之後,普立茲每年都設有這個獎項。不過我覺得,「創始者」喬恩這篇傑作,是很難超越的。
不錯!新聞就是故事。惟有故事才吸睛,才能脫離枯燥乏味的報道。而報道本身,內容毫不吸引,記者又缺生花妙筆,讀者看了,只是吸收了一宗事件的發生,那麼簡單而已。
這是方今記者,或者報社不注意、注重的策略。在讀圖時代,文字正受到「擠壓」、不重視,這種書寫方式,正是必須要走的路向。
或曰,在傳統新聞寫作上,要求的是正確、公正、平衡報道,類如《凱利太太的妖怪》,已逸出了新聞報道的軌道?不可不知的是,《凱利太太》所根據的是事實,並不是向壁虛構。記者以訪問和錄影,無論文字、結構,都經他的精心策劃,才令普立茲諸公在傑作下低頭。我認為,任何新聞寫作都是講故事,無論是什麼主題,什麼文體,其目的就是帶領讀者進入故事的情境,一讀難忘。
不過,若描述過了火,渲染過甚,那便流於虛構,屬於文學,而非新聞了。
記者要堅守的是:永遠不要在故事中加入未經確認的信息。
下期仁大開講繼續討論新聞與故事之間的關係,介紹著名詩人余光中如何把新聞與故事結合成散文經典。
■ 黃仲鳴博士(現為香港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教授,曾任報刊總編輯,專研香港報業和通俗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