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文匯論壇 > 正文

夏博義抹黑國安法挑戰憲制狂妄無知

2021-02-01

傅健慈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香港大律師公會新任主席夏博義,近日大肆抹黑香港國安法,聲稱特區政府應修改香港國安法,遭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強烈譴責。夏博義攻擊國安法居心叵測,企圖誤導市民,公然為「港獨」分子叫屈張目,並持雙重標準,對外國勢力粗暴干涉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視若無睹。夏博義以政治凌駕法治,罔顧事實,玷污法治精神,激起公眾憤怒,更顯示兩辦對他譴責客觀中肯。

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全國性法律,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香港特區,是不容置疑的神聖權力。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當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出現制度漏洞、社會穩定和市民福祉受到嚴重危害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有必要性,完全正當,權威不容挑戰,香港各界必須尊重國家憲制秩序,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

政治凌駕法律 玷污法治精神

自從香港國安法出台以後,止暴制亂的震懾效果明顯,街頭暴力不再肆虐,社會逐步恢復安寧。無可置疑,國安法是維護香港整體利益和市民根本福祉的定海神針,起到撥亂反正、正本清源的良好效果。

夏博義甫上任便發表謬論,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要求特區政府修改香港國安法,替「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日前他接受訪問又胡言,指稱國安法有條文與基本法相抵觸,「國安法破壞法治」。夏博義身為資深大律師,抹黑國安法,更口出狂言要修改國安法,反映他對法律的無知。夏博義根本是「披�茠k律外衣」的政棍,打�茪H權自由的旗號,干預香港事務,詆毀中央落實國安法助香港由亂轉治,其言論完全背離專業操守和職業良知,喪失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則。

香港中聯辦的聲明質問,夏博義濫用大律師公會主席身份,在基本事實和法律原則上誤導民眾,居心何在?公然將全國人大常委會視為「威脅」,更是在赤裸裸地挑戰基本法所確定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底線。

國務院港澳辦也批評,夏博義政治凌駕法律,仇視中國共產黨,長期散布抹黑攻擊中國的言論。他以英籍身份之便勾連外國勢力干涉香港事務,極力阻擋香港國安法開啟的撥亂反正進程,挑戰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把香港的高度自治變成「完全自治」,對抗中央對香港的管治。

大律師公會是縱暴煽暴政治工具

夏博義身為大律師公會主席,發表踐踏法治原則、挑戰憲制秩序的言論,完全背棄大律師公會章程的「要竭力維護社會公義而非任何政治立場」的規定,根本沒有捍衛香港的法治和公平正義。自從戴啟思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後,近年公會愈趨政治先行,採取「逢中必反」的態度針對中央政策,對違法暴力惡行視若無睹,反而顛倒黑白,將矛頭指向特區政府和香港警方,令大律師公會淪為縱暴煽暴的政治工具;在有關「一國兩制」和香港憲制性法律問題上,大律師公會經常政治立場先行,欠缺法律專業人士應有的公正理性,更令廣大市民震驚和失望。

大律師公會在本港社會擁有重要影響力,若繼續自貶聲譽,只會喪失代表性。大律師公會中有很多會員都不會認同夏博義等人的謬論,紛紛提出改革大律師公會的建議,希望大律師公會不要充當反中亂港、縱暴煽暴的「保護傘」,不要踐踏法治原則、挑戰憲制秩序,以免破壞「一國兩制」和香港的繁榮穩定及長遠利益,否則必自毀公信力,遭市民唾棄。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