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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 不小心駕駛案延至本月24日再審

2021-03-12
●楊明由女友莊思明陪同下抵達法院。●楊明由女友莊思明陪同下抵達法院。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思穎)楊明去年8月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其後被控「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不小心駕駛」及「車輛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3項罪名,楊明先否認第一項控罪,只承認其他2項控罪,最後法庭裁定第一項控罪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於昨早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楊明身穿黑色西裝與女友莊思明同坐七人車於早上9時18分到法院,現場有兩位無邪g理人陪同。緊隨女友下車的楊明神態自若,更提醒在場傳媒小心,又跟大家說早晨。開庭前,楊明於庭內靜坐按手機,未見特別緊張。

楊明代表律師清洪在庭上以沒有證據顯示楊明當時的精神狀態(mental state)為由,向法官申請押後續審,法官將案件延至本月24號下午再審,保釋條件依舊,整個上庭過程約10分鐘,楊明全程沒有發言。相隔15分鐘後,楊明和莊思明一起離開法庭,楊明應傳媒要求企定定拍照,問到面對官司有否感到疲累及困擾?他沒有回應,只叫大家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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