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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簡訊】藏鐳射筆伸縮棍 男生入獄3個月

2021-04-22

攬炒黑暴分子前年11月11日發起堵路破壞、逼迫市民參與所謂的「三罷」行動。其間有男學生郭焯彥(19歲)在旺角被發現管有鐳射筆及伸縮警棍,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他早前承認控罪,昨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即時入獄3個月。裁判官香淑嫻指,被告管有物品時並非處於遊行或集結的時段,亦無證據證明被告有使用過涉案物品,不過根據上訴庭指引,法庭須判阻嚇性刑罰,拘留式刑罰是無可避免,決定判被告即時入獄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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