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 林鄭月娥:
香港是法治社會,所有事也是依法辦事,在尊重憲法的大前提下應尊重執政的中國共產黨。至於不尊重到哪個地步屬違法,就要視乎法律、證據、行為等。
警務處處長 鄧炳強:
要視乎口號內容、叫喊者的動機、場合和在場者反應而定。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梁美芬:
某些團體不應再鼓吹「結束一黨專政」,「此行為是煽惑他人咁做,有咁大群眾,形成群眾力量,不止是討論」,支聯會刪去「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才是明智之舉。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 梁愛詩:
如果言論及其他行為混合一起,這可能違反國安法......任何言論若對憲法有所違反,我覺得都是不應該做的。
全國僑聯副主席 盧文端:
支聯會組織要求「結束一黨專政」的反共綱領與活動,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而其綱領和行動違反國家憲法,直接觸犯香港國安法中有關「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法律規定。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