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4] 倡白紙草案者存雙重標準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認為,特區政府應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先推出白紙草案,以挽回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信任。
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作出回應時指出,回歸前政府制訂政策,即使是比目前立法建議嚴苛的《刑事罪行》條例,也有直接推出藍紙草案的先例,卻沒有引起公眾反響,他質疑目前一些提倡白紙草案的論者存在雙重標準。
區義國指出,九六年前港英政府制訂的《刑事罪行條例》(修訂),當中有對「叛逆」等罪行有所定義,並沒有先推出諮詢文件及白紙草案,但當時卻未見社會上有很大的反對聲音;而且對照今天的廿三條立法諮詢文件的建議,實際上比當年的立法更為寬鬆,區義國直指人們只批評現時的做法是「雙重標準」。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指出,公眾討論應集中條文的內容,而只要政府所推出的法律草案詳細,藍紙或白紙都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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