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5] 自由黨稱立法大方向正確
【本報訊】(記者 蔡蘊賢)自由黨發表意見書,表示贊成香港政府為保障國家安全而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但該黨建議政府在提出草案前再公布一份詳細易懂的文件,向公眾作進一步清楚詳盡的解釋;而具爭議性的數項條文,則另以盡量接近法律用語的文字寫成,進一步諮詢公眾。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在意見書中指出:諮詢文件的大方向是正確的,但其中個別條文須作更清晰的界定。自由黨認為,由於叛國罪及分裂國家罪都以「發動戰爭」為構成罪行的元素,「戰爭行為」應包括涉及武力的戰爭和非常規戰爭,是導致國家安全受到威脅的非法行為,但不應包括經濟或文化制裁。
在草擬煽動叛亂罪行的條文時,自由黨認為當局應考慮煽動者發表煽動言論時,必須有意圖令其言論引致其後的暴亂行為,而煽動言論與其後的暴力行為需有必然的關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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