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吸毒多年的中年的士司機聲稱受人指使,將價值約6萬元「白粉」及「藍精靈」毒品交給一名9歲女童,從深圳羅湖過關攜帶來港,事後給女童1,400元報酬。涉案男子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兩項販毒罪名,法官昨指被告利用未成年人士協助販毒圖掩人耳目,事態嚴重一定要嚴懲,引用《危險藥物條例》下令就該控罪加刑50%,兩項控罪共囚7年半。
事後給女童1400元報酬
利用女童協助運毒的被告凌耀基(55歲),早前承認於前年11月29日,在羅湖管制站利用一名9歲女童,非法販運998片「藍精靈」及約32克俗稱「白粉」的海洛英鹽酸鹽;另於同年10月12日,在藍田寓所樓下販運17克「白粉」。
案情透露,警方當日於羅湖火車站,發現被告與一名9歲女童攀談及一同登上火車,並交收金錢及一包東西。警方其後分別截獲兩人,發現小包內藏毒品,又從女童身上搜出1,400元,被告即場招認及要求警方「唔好搞埋個口靚妹」。涉案女童目前已被送往保良局接受保護,其母早前曾就本案被控虐兒,但終獲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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