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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去年12月28日報道,因為發表「房產商低價促銷要處罰」言論,引起網民不滿而遭「人肉搜索」揭露抽高價煙、戴名貴表、開高檔車的南京市江寧區房產管理局局長周久耕,28日被江寧區委免職。 資料圖片
通過「人肉搜索」,失物復得,或貪官污吏被曝光的例子亦屢見不鮮。「人肉搜索」伸張正義的獨特功能得到很多人的支持。有網民認為,這類搜索方式承擔了維護社會公共道德的作用,而大部分參與搜索的網民亦是為了追求正義、探詢真相,其願望是好的。
但與此同時,「人肉搜索」亦引出不少爭議。如上述提及的「疑似強姦少年犯錯誤起底」事件中,隱私權及言論暴力等問題成為了關注焦點。有學者表示,網民對未經證實的事件發表具攻擊性、煽動性和侮辱性的失實言論,已屬於侵犯個人隱私的表現。
而關於隱私權,在實踐中如何界定爭議亦頗大。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個人信息中不願為外界所知的,如銀行存款、地下戀情等都屬於隱私。但究竟哪些屬於個人隱私、侵犯他人隱私要承擔怎樣的責任,以及個人隱私與個人信息有無區別等,尚無明確界定。
社會學教授指出,越來越多「人肉搜索」事件正在向私刑性質發展,帶有「網絡暴力」傾向。有人評論「人肉搜索」的參與者時稱,「人人都可以作道德評價,但是不能人人都來當警察,『人肉搜索』亟待接受道德及法律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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