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青年涉2年多前於街上兜搭2名妙齡少女,其間16歲受害人答應與女友人一起登上被告的座駕,惟被告把車駛至天水圍鳳降村偏僻處把受害人強姦,並於犯案翌日潛回內地,於本月12日由內地返港時被捕。被告昨於荃灣裁判法院被控以一項強姦罪,案件押後至4月3日於屯門法院提訊,期間還押看管。
居住天水圍錫降村的被告鄧鎮鵬(27歲),被控於2006年8月8日在天水圍鳳降村無名路某燈柱旁強姦女子×。控方庭上反對被告保釋,指案發時年僅16歲的受害人於街上等候友人,其間被告上前搭訕,受害人遂與友人登上被告座駕。當受害人欲跟隨友人離開車廂時,遭被告阻止,被告把車駕至天水圍偏僻處向受害人施暴,受害人雖向警方報案,但被告卻於案發翌日潛逃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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