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名雲南省全國人大代表決定聯名向會議提出《關於請求將雲南省天保區國家重點公益林全部納入中央補償範圍的建議》,希望國家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維護國家生態安全。
天保公益林冀納補償範圍
1998年,國家將雲南省66個縣和17個國有重點森工企業納入「天然林保護工程」。2006年起,中央將部分國家重點公益林納入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補償範圍,按每畝5元的標準,每年安排雲南省補償資金。
據雲南代表介紹,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落實,增加了雲南省重點公益林管護者的經濟收入,提高了管護積極性,改善了管護條件,促進了重點公益林的保護工作。
生態建設與林農權益矛盾
代表提出,目前雲南省天然林保護工程區還有大量國家重點公益林沒有納入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範圍,且這些林地主要分佈於重要江河兩岸及源頭、重要水庫和濕地、水土流失嚴重地區,以及列入世界自然遺產等地區,生態區位極為重要,同時國家生態建設與維護林農權益之間的矛盾也日益凸顯。
代表聯署的《關於請求將雲南省天保區國家重點公益林全部納入中央補償範圍的建議》提出,請中央繼續延長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期限,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財政減收轉移支付政策,以鞏固實施天然林保護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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