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亞銀行旺角分行保管庫被人潛入爆竊案,涉案的4名哥倫比亞籍男子,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一項入屋犯法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以便進行認人手續及安排失主辨認失物,期間4名被告還押警方看管,控方庭上透露涉案的失物價值達港幣400萬元。
銀行主管未透露犯案手法
4名男被告年齡介乎32至52歲,依次為BERMUDEZ BOLIVAR Jose Alejandro(32歲、大學學生)、CHACON FLOREZ Gabriel(38歲、商人)、MORALES Ricardo(52歲)及SUTA ROBLES Manuel Ignacio(46歲、商人),均報稱居於油尖旺區的酒店。
控方庭上透露,涉案銀行的保安錄影系統拍攝得4名被告的容貌,亦於4人的酒店房間內搜出懷疑失物。辯方表示4名被告沒有保釋申請,但向法庭投訴4人於警署或被捕時都被警察襲擊,又申請羈留於荔枝角收押所,惟未被裁判官接納,而案件主管離開法庭時拒絕透露賊人潛入保險庫的犯案手法。
控罪指,4名被告於本月5日在旺角彌敦道776至778號東亞銀行地庫,作為侵入者進入該建築物並盜取400萬元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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