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留英畢業生鄧宗弼(23歲),回港後「搞藝術」變成「搞破壞」,去年11月起3個月內連環塗污及刮花港鐵車廂超過25塊玻璃窗,令港鐵等機構損失逾23萬元。早前,他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18項刑事損毀罪名,昨於判刑時遭裁判官郭啟安斥責目無法紀,其違法的藝術行為為法律所不容,遂判以220小時社會服務令,讓他有機會清潔環境,令地方整齊便最適合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