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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經評估後,提出包括減收印花費等4項建議諮詢公眾。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現行法例規定,消費者於旅行社購買旅行團或酒店房間加機票的套票時,須繳付相當於團費或款額0.3%的印花費。然而,由於基金「水浸」,加上目前經濟困境,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經評估後提出4項建議,包括減收一半印花稅,設「可減可加」機制,按基金結餘作為日後徵費準則;另擴大外遊保障金額,提高對外遊旅客的兩項特惠賠償最高限額,由4萬增至10萬元。有關建議最快年底實行。
旅遊業界普遍歡迎減收印花稅建議,但認為由於減幅輕微,團費2千元的旅行團,只能少收3元,減幅並不明顯,故不會以現金回贈顧客,市民未必能直接受惠。
設「可減可加」機制
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向公眾諮詢涉及基金的應用及管理提出4項建議,包括為印花費的賠償基金徵費部分設「可減可加」機制,當基金結餘高於5億元,委員會將停收相當於團費0.15%的徵費,但維持旅遊業議會的徵費,令印花費由團費的0.3%降至0.15%;相反,若結餘低於4億元水平,就會恢復徵費。委員會補充,當有需要恢復徵費時,希望增幅能維持於0.15%的徵費水平,但如有特殊情況,以致基金結餘急速跌至下限,則不排除會調高徵費水平。
外遊保障或增至10萬
其他建議包括,提高對外遊旅客的特惠賠償,包括用作殮葬、火化及處理骨灰等費用,由現時最高的4萬元增加至10萬元;而親人前赴海外替遇事旅客辦理善後的費用,亦由最高4萬元增加至10萬元,並取消限制兩名親人前往善後的規定。委員會亦建議,容許旅客在出發前,就申請特惠金賠償先作預早授權,以便旅客做好妥善安排,一旦發生意外,亦能盡快展開申請特惠金賠償程序。
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子政表示,由昨日起的7周內,會就4項建議向公眾諮詢。他相信建議將可加強對旅客的保障及對旅遊業的發展。他指出,「可減可加」機制的結餘上下限水平,是經過專業精算師評估,並考慮到若兩家大型旅行社及多家旅行社同時倒閉的最惡劣情況所制定。而目前基金亦足以應付大型旅行社倒閉的賠償,暫停徵費能減低旅行社經營成本。
旅社指金額小寧儲起
陳子政稱,雖然暫停0.15%的徵費是「杯水車薪」,作用不大,但「善不可以少而不為」,希望能集腋成裘,令整體氣氛得以改善。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何柏霆表示,業界對建議表示支持,由於旅行社會在團費上反映成本,故即使徵費微少,仍能令消費者受惠。
對於免收的印花費是否可在團費反映,東瀛遊執行董事禤國全表示,每2千元團費只便宜3元,縱在團費反映亦絕不吸引,旅行社情願將減收的印花費儲起,將款項用於在淡季推出優惠、特色團等其他推廣方法吸引旅客。康泰旅行社總經理劉美詩表示,減收0.15%團費,減幅輕微,故不打算以現金回贈客戶,考慮增加紀念品或其他優惠回饋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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