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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入境事務處於昨日公布,將於下周一實施一項新安排,以縮短《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的處理時間。根據《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則》,申請人必須證明自己符合各項準則,包括在遞交申請前的兩年,他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650萬港元淨值的淨資產或淨資本。新安排下,申請人可委聘執業會計師擬備報告,用以展示其符合上述的資產要求。有關的執業會計師須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表示:「申請人可自行選擇是否聘用執業會計師,而聘用與否不會影響申請結果。這項新安排亦適用於在上述生效日期前遞交的申請。新安排將可大幅縮短申請個案的處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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