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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冬陽
最近發現有藥廠生產的藥物含有真菌,另一間藥廠則將過程的日期改過再註冊。藥物的安全引起市民的關注。
藥物是用來治病用的,但藥物引致的副作用尚且不易被人接受,非副作用本身而是因人為因素致病,就更難接受。
大概在十年前我們就開始關注一些藥物的製作和安全。那時候很多健康產品和中成藥投入市場,市民對它們的認識只能從廣告而得知,有錢肯賣廣告,吹風吹得多就變成名牌,誰賣得起廣告誰就是名牌。而產地和種植地有無受污染,製作過程有無添加一些化學的物質或重金屬,有否標明裡頭所含物質和份量,配方是否經過臨床實驗,有多少人有效、有多少人無效,有些甚麼副作用,哪些人不能食用?這一大堆東西都毫無交代就被推出市場,而很多市民「勇於嘗試」,甘願做白老鼠,但你問他以上的問題,他無以為答。政府應嚴格監管,未經化驗不得推出市場。
以前有人要和一些大學或醫療中心做研究,主要是想告訴人某某中心、某某醫院或某某名人在用他的藥。如果要和我們合作一定要知道藥裡面含有甚麼成份,才可以讓病人服食,但對方答得很妙:這是一個古方,但是個秘方,不能告訴你。但作為醫生不能給連自己都不知是甚麼的藥給病人食的吧?要麼不要經我醫、要麼不合作。這是最簡單的做法。
作為西藥,在提煉過程和製作時可能出錯,嚴格的監管非常重要,在藥物註冊時一定經過化驗和臨床實驗證據。每隻藥都有說明書和出廠日、過期日、副作用等。哪怕你幾不願意都要列明。今次西藥廠的失責確實令人跌眼鏡。
希望在今次事件後有關方面可加強監管,使到市民在安全的狀態下服用藥物和健康產品,多加抽查,而不是靠藥廠自律。否則遇著不自律的藥廠和奸商,又可以怎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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