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徐海煒)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昨在回應特區終院的判決時指,局方了解到警方正詳細研究終審法院的判詞,並會諮詢律政司意見,但強調,是次裁決針對警務條例/規例的相關條文,並不涉及文職人員的紀律事宜。
發言人指出,局方會密切注意事態發展,並在有需要時適當地與有關當局協調跟進工作。不過,是次裁決針對警務條例/規例的相關條文,並不涉及文職人員的紀律事宜。文職人員的紀律聆訊是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進行。在該《命令》下,被控的公務員現時已可向行政長官申請由非公務人員(包括執業律師)協助進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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