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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被前司機追討逾10萬元欠薪,由兒子梅啟明陪同出庭。
【本報訊】早前向法庭申請從女兒梅艷芳的遺產撥出80萬「環遊世界」之用的梅媽覃美金,昨被跟隨左右多年的司機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4個月欠薪,以及長期服務金約10多萬元。審裁官語重深長地指繼續爭拗對雙方均沒有益處,梅媽最終亦同意與司機商討和解金額,但當提及女兒遺產案,梅媽則堅持「一定唔會妥協」。
司機指拖欠薪金及長服金
向梅媽追討欠薪的司機薛桐,於梅艷芳生前曾當其司機,一直由商贊有限公司支付薪金,至梅艷芳於2003年離世後,薛桐繼續充當梅媽司機,至去年12月底才請辭。薛桐昨於庭上向「商贊」追討由2000年7月至2003年12月的長期服務金共5萬1千元,但審裁官指薛桐期間曾從強積金支出了2萬多元,故認為「商贊」只須多付3萬元予薛桐。
另外,薛桐又指梅媽於去年8月開始拖欠薪金,要求追討4個月欠薪及2004年1月至去年12月的長期服務金10多萬元,薛桐又激動地指「商贊2004年無出糧畀我,梅太(梅媽)話佢照出9千蚊,仲話退休後長期服務金由佢畀,『牙齒當金使』呀!」
梅媽同意支付7萬元和解
梅媽則辯稱「司機係我個女請匯,我有心臟病,佢同我請司機」,但她承認梅艷芳死後,她出外應酬時亦由薛桐充當司機,但支付的只屬「補水」。然而,當審裁官表示梅媽有支付薪金給薛桐即等同僱主,須支付欠薪及長期服務金,梅媽亦表示同意。梅媽及薛桐於散庭後商討和解金額,最終梅媽同意支付7萬元。
梅啟明:遺產案會打到底
梅媽長子梅啟明一如以往陪伴梅媽到庭,他指梅艷芳生前的好友「無同情心」,認為他們「唔幫都應該關心」,梅媽曾買水果到劉德華寓所,對方卻視而不見,而梅媽於落難後亦有找張學友及鄺美雲等,但他們亦同樣沒有理會梅媽;梅艷芳所謂的「徒弟」就更不用提,他們全都是「債仔」,會向他們追債。
梅啟明又指梅媽沒有司機後,有坐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現在沒有錢便「等運到」,少不免會買「十蚊八蚊六合彩」。他又勞氣地指,高院法官張舉能拒絕從遺產撥出80萬元給予梅媽作環遊世界之用絕不合理,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他作為長子一定要處理,「無理由俾外人謀晒身家,遺產案無論點都會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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