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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正研究為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立法。 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在膠袋徵費作為「生產者責任制」下,首個受規管的範疇鐵定7月7日實施。環境局表示,8成超級市場、24小時便利店及個人護理用品店舖正進行登記工作,餘下20%店舖亦會於本月內完成。之後,電器是「生產者責任制」下一個規管項目,當局正朝兩大方向研究如何監管電器回收,包括在製造及分銷層面回收舊電器,鼓勵或要求市民添置新電器的同時要回收舊電器,或以「先付款後處理」、即按金方式進行電器回收,下個立法年度諮詢業界及公眾。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塑膠袋環保徵費實施後,當局正研究下一階段生產者責任制的立法。他指,原本最為迫切的車胎回收,因近年車胎回收轉售市場暢旺,堆填區的棄置車胎大幅減少,迫切性亦減低。
商會:費用應消費者負責
邱騰華續稱,當局現正轉為研究規管回收電器。他又指,現時已有社企在政府的資助下進行回收工作,把有用的電腦轉送有需要人士;亦有由業界牽頭及出資的自願回收計劃。他表示,業界認為現時已有部分生產商出資回收,為公平起見同意就電器產品進行立法規管,日後出售電器的同時,要鼓勵或要求市民回收舊電器。
港九電器商聯會副主席屈漢強表示,政府與業界就問題商討逾兩年時間,惟立法後要把舊電器交到回收場,程序複雜,更牽涉進口商、電器商、運輸、回收場等,暫未就責任和收費問題達成共識。但他認為,費用應由消費者負責。
膠袋徵費店舖須貼告示
此外,膠袋徵費下月7日實施,涵蓋範圍包括超級市場、24小時便利店及個人護理店,如市民購物後欲索取膠袋,須繳付0.5元徵費。邱騰華指,已有80%相關店舖進行登記,餘下20%店舖亦會於本月內完成相關程序。
他強調,超市及其他零售項目的百貨公司,將須清楚劃出徵費範圍,並會張貼標籤,提醒市民記得自備環保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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