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黃大仙去年12月發生的士司機為45元車資窮追「霸王客」猝死慘劇,幸得警方在的士搜出「霸王客」遺下的銀包,根據資料掩至其寓所拘捕被告。「霸王客」昨就一項不付而離去罪名,被判入獄4星期,他昨於庭上辯稱:「我係唔夠錢,唔係無錢」,又稱曾打算回家後折返支付車費,奈何當時酩酊大醉,母親怕他出事拒絕他外出。
一度潛逃的22歲「霸王客」郭治平外形高大,案發時銀包內有35元現金,卻為賴賬45元車費間接「累死」的士司機,他昨於庭上對此表示歉意,表示:「我好過意唔去,咁累鱄茠漱h司機,我知錯啦」,他被控於去年12月23日在黃大仙金竹里近公共小巴站,明知須為價值港幣45元5角的的士服務即場付款,卻不誠實地從的士離去,意圖逃避支付應付的款項。
裁判官胡雅文斥被告年僅22歲,卻有6次刑事紀錄,其中2次更與本案相同,亦有數次進入勞役中心和教導所的紀錄,相信他在過去8、9年不斷進出有關中心,斥「你應該出賽N幾耐又犯案」,下令被告須向受害人的女兒賠償45元5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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