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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首宗涉及「助訟」和「包攬訴訟」的刑事檢控案昨於區域法院裁決。一名女事務律師涉嫌串同他人以「不成功不收費」作招徠,協助一宗車禍傷者的母親追討傷亡賠償,在獲賠350萬元後瓜分逾86萬元。涉案2名被告被裁定串謀強行干預訴訟和分享訴訟成果2項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7月9日待索閱2人背景報告,及涉案女律師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同還柙監房看管。
無業的首被告張藹冰(39歲),及為女律師的次被告盧蔚恩(見圖)(40歲),2人被控一項串謀強行干預訴訟及2項協助及唆使他人在宣誓下作假證供共3項罪名。張另加控盜竊、分享訴訟成果和企圖分享訴訟成果3項罪名。代表次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透露,盧蔚恩將面對香港律師會的紀律聆訊,是次定罪後將失卻律師資格,對她來說已屬嚴重懲罰,求法官予以輕判。
有關意外發生於2001年3月6日,現年26歲的青年楊駿傑遇上交通意外嚴重傷殘。意外後,楊母黃少英到醫院探望楊期間,首被告張藹冰向黃搭訕,稱可幫助楊追討意外賠償,指明若索償失敗不會收費,但若成功,則須付賠償額的25%為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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