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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張慎佳質疑社署跟進不足致再發生虐兒案。 資料圖片
【本報訊】被告盧兆庭曾有虐待長子前科,不過,被告的幼子仍然跟父親居住,社署表示,經評估後,認為幼子適合繼續與爸爸同住。防止虐待兒童會表示,要檢討有關評估,虐兒個案需緊密跟進。
被告盧兆庭於2005年將長子綁在床墊用籐條虐打,長子之後交由寄養家庭照顧。不過,被告的幼子仍然跟父親居住,社署表示,被告首次虐兒之後,社工有定期探訪,提供經濟援助及心理輔導,社工當時評估過後,認為幼子適合繼續與爸爸同住。
雷張慎佳倡加強社工培訓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表示,要檢討有關評估,又指年輕父母虐兒越來越普遍,今次更加在同一個家庭有2名兒童被虐,質疑社署跟進不足夠,「上次發生(虐兒)後,法庭要那一個部門跟進,那個部門究竟作出了些甚麼跟進,有多頻密,其實有些個案(跟進次數)是很疏的,甚至是傾談流於表面化。」該會建議政府應增加社工人手,以及提供跨部門的專業培訓,以免在跟進個案時太過表面化。
雷張慎佳指出,政府應考慮從多個層次行動,以預防同類事件發生,包括特別支援高危家庭及設立檢討機制。
男童心靈受創 影響深遠
另方面,瑪麗醫院肝臟移植外科主管盧寵茂醫生指出,受傷小童的肝臟出現超過3厘米裂傷,對兒童來說傷口頗大,會引致大量內出血。兒童面對這種傷勢,需時至少一周復原,但由於案中男童受父親襲擊而受重傷,故男童的心理陰影恐較肉體傷勢更為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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