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下半身癱瘓、曾是頭號通緝犯的賊王葉繼歡,在赤柱監獄服役期間,用原子筆襲擊懲教人員。他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案件昨進行審前覆核,賊王指責遭懲教署職員迫害被誣告,反要求索取自己的醫療報告。裁判官把案件定於9月21日開審,預計需時3天。
現年47歲的葉繼歡坐輪椅出庭。雖然他第2次因此案到法院,但保安未見鬆懈。入庭記者都要被搜查隨身行裝,謝絕一般旁聽人士。他出庭時,庭內有8名警員和懲教署職員看管葉。他離開東區法院時,6、7輛警方電單車在大樓下戒備,共有兩輛警車在他乘坐的懲教署囚車前後護送。
控罪指他於今年4月30日,在赤柱監獄醫院大樓一樓一號室,襲擊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谷源科。控方透露,被告用原子筆施襲,在警誡下保持沉默,拒絕簽署口供。
葉首次提堂時未聘用律師,自行答辯,但昨日改由律師代表。律師指被告投訴遭到懲教署壓迫,因此或要傳召該署職員,以及索取醫生報告。律師解釋,葉要長期打止痛針,但懷疑有人為他注射不適合的藥物,令他左邊大腿近臀部長出毒瘡,曾因此入瑪麗醫院治療,醫生亦指情況頗為嚴重。因此,辯方需向醫院索取報告,尤其是案發日前後,針對傷口的報告,以證明他是長期受壓,遭到誣衊。葉強調從未襲擊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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