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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區空氣污染嚴重,行人過馬路亦需「半遮面」。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香港環境局提出多項措施改善本地空氣質素,但約9成的空氣污染物源自珠三角地區,單靠在本港「落藥」改善空氣質素,似乎未能針對問題核心。但消息人士指,港府一直有與珠三角商討合作減污,現在香港提出高標準,希望可以達成合作改善環境的目標。
珠三角未改善 港難達標
港府自1990年起實施連串措施減少發電廠、運輸業及工業活動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本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非甲烷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一氧化碳已由90年代高峰期急降55%至83%。不過,本港空氣質素的改善程度,明顯與過去20年來的減排成果並不相稱,本港能見度更大幅持續下降。
環境保護署2003年數據顯示,本港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佔整個珠三角排放約1至15%,其中本港二氧化硫排放佔區內排放的11%、氮氧化物則佔區內的15%、可吸入懸浮粒子只佔區內1%、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則佔9%。環境局指出,本港粒子和臭氧極受區域性空氣污染影響,如珠三角地區未能改善,本港亦難以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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